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首 页 政务公开  基层司法  法治宣传  律师服务  公证服务  法律援助  司法鉴定  狱所之窗  社区矫正  队伍建设  政策法规  预决算公开
  政务公开
  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投诉举报信箱
  在线咨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bet365手机版 >> 首页 >> 工作动态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
2017-11-20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政策规定,今年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关闭】
关于我们版权声明网站地图 | 访问次数:
Copyright 2008-2009 bet365手机版版权所有.维护单位:bet365手机版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160号 邮编:150036
联系电话:0451-85891047 黑ICP备 09096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