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做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总书记从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的高度,着眼实现强军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事关军队建设发展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为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军地沟通配合,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目标任务,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员积极为此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为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积极组织引导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担任本地区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法律顾问,为部队停偿工作提供诉前法律咨询,就有关矛盾纠纷和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代理因停偿工作引发的诉讼纠纷等。要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制度特色和职能优势,办理涉及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公证事项。要推荐选派综合实力强的司法鉴定机构,为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会计、文书、建筑工程、声像资料、知识产权等项目鉴定服务,并严格规范鉴定受理程序和条件,认真进行鉴定事项审查,确保鉴定服务的高质量。
《通知》指出,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抓紧建立与驻军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军地协调领导小组的法律服务对接机制,交流部队停偿项目工作信息,准确评估本地区停偿项目法律服务需求。要定期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研究停偿工作涉及的法律适用、政策法规等问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有针对性提高法律服务专业水平,以适应部队开展停偿工作的需要。要加强律师服务指导监督,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通知》的出台,对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依法稳妥化解和处置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推动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落实,具有重要意义。